公司项目基本运作程序制度
1、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必要时办理监管机构有关招标手续;
2、同招标人接洽商谈招标前技术及论证程序;
3、拟定招标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售;
4、在有关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信息,同时向投标单位发处邀请函;
5、投标单位报名,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投标资格初审及投标登记手续办理;
6、发放招标文件;
7、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疑问并答疑;
8、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打印好各种开标所需的表格、开标场所布置、评标场所布置,准备好所需物品等,做好开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9、在约定的时间集中投标人、招标人、监督人、公证员进行开评标活动并宣布评标结果;
10、在制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信息;
11、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3、招标档案整理并归档保存;
14、如有需要向监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15、项目招标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