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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电梯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 2021-12-15     发布人: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电梯维修项目     浏览次数:9290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电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电梯维修项目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济南市舜华路2666号汉峪金谷A2-2-22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1228 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TY-CS-2021-051

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消防电梯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8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所更换的零部件质保五年(变频器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为额定速度≤6.0m/s的资质;

3.3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17 2021年1223日。

2、地点: 济南市舜华路2666号汉峪金谷A2-2-22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公司资质、信用网站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dtaiyuan@163.com邮箱(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0531-88767383)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

疫情期间,本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动态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备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允许参加该项目。

4、文件工本费: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1228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666号汉峪金谷A2-2-2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部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66号   

联系方式:翟老师  18615537353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2666号汉峪金谷A2-2-2203  

联系方式:0531-8876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玲玉

电 话: 0531-88767383

 

                                       发布人: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16